年底在家里清掃,找出來一本消失了接近兩年的書。《蓮花》,精裝版。
“2006。04”
“心藏蓮花 花葬心”
一本書若是消失兩年以後再被發現,它就不僅僅是一本書了。
這本書不屬於我,兩年前一個人把它借給我卻不愿意送給我,而我把它看完以後就找不到了。於是兩年間不管發生了別的什麽事情,我一直被催討這本書。不是一本書,而是這本書。
這個人,我也兩年沒有見。如果這個人看到這裡,我告訴你:你的《蓮花》找到了。